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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司关联交易价格的监督机制是什么?是否能保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 (作者:符合 问陈邦) |
陈邦 :公司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公司并无经常性的关联交易。存在偶发性的关联交易 (1)采购医疗设备 重庆爱尔2006 年、2007 年分别从长沙爱尔视光购入医疗设备2,946,464.74元、1,890,666.72 元。 (2)销售医疗耗材 上海恒科2006 年向沈阳爱尔销售医疗耗材3,756,538.46 元。 (3)购买股权及资产 2007 年7 月,陈邦先生、李力先生、郭宏伟先生分别与本公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将所持有的沈阳爱尔百分之24、百分之6和百分之70的股权对本公司增资。 2007 年7 月,陈邦先生、李力先生分别与本公司签订股权增资协议,将所持有的常德爱尔百分之6和百分之1.5的股权对本公司增资。 2007 年8 月,陈邦先生与本公司签订股权增资协议,陈邦先生将所持有的哈尔滨爱尔百分之60的股权对本公司增资。 2007 年9 月,沈阳爱尔与沈阳爱尔眼科医院签订固定资产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沈阳爱尔购买沈阳爱尔眼科医院评估值为4,156,978.76 元的医疗设备及运输工具,交易价格确定为4,131,261.95 元。 2007 年7 月,合肥爱尔眼科医院清算,本公司收购了合肥爱尔眼科医院清算后的所有资产。合肥爱尔眼科医院截至2007年6 月30 日的清算净资产为9,294,150.31 元,该项交易已完成相应资产交割手续;陈邦先生持有合肥爱尔眼科医院百分之35的股份,根据清算协议,本公司支付陈邦先生3,253,500.00 元。 上述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购买资产等关联交易均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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