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请问贵公司今年被列入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00九年第九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这种知法犯法作何解释!是不是利益熏心?   (作者:医托 李星
  
  李星 您好, 发行人律师对此事件进行过核查,经核查,2009年8月21日至24日贵阳晚报在中缝位置连续刊登四期违法医疗广告,广告内容涉及“安科生物”字样及安科生物产品批号。该违法广告行为被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在2009年9月9日发布的(二OO九年第九期违法广告公告)中曝光。接到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投诉后,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已查明,上述广告系贵阳新世纪医院擅自发布,未经安科生物授权,与安科生物无关。2009年9月16日,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书面《证明》,对上述事实予以澄清。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已将(二OO九年第九期违法广告公告)中涉及安科生物的内容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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