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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利分配的政策如何? (作者:杜净隆 问方书品) |
方书品 :答: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股票全部为普通股,股利分配将遵循“同股同利”的原则,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2、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5、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6、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仍然执行上述政策。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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