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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介绍一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作者:菩萨蛮 问刘瑞玲) |
刘瑞玲 :您好,1994 年03 月29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01 号)。通知规定:“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百分之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005年12月、2006 年8月,汉威电子、炜盛电子被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分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6-2007年度,汉威电子、炜盛电子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的优惠税率,所得税率为百分之15。 2007年7月,创威煤安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当年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15。 2008 年11 月14 日,汉威电子、炜盛电子取得了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0841000028、GR200841000037,有效期为三年。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汉威电子及炜盛电子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享受按百分之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创威煤安自2008年度起,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百分之25。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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