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请问公司是否存在退税风险?  (作者:财务 花纯国
  
  花纯国 您好!存在。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以及财政部《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2010年前,本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百分之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百分之3的部分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2008年度、2009年1-6月,公司分别收到增值税返还984.60万元、694.36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百分之24.56、百分之37.01。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4月发布的《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明确规定:“继续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明确的政策,抓紧研究进一步支持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公司是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审核认定的软件企业,自2007年度开始享受上述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根据《四川省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年审认证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软件企业实行年审制度。对于年审不合格的企业,将取消软件企业资格,当年不得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如果公司不能满足四川省软件企业年审认证标准,将无法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影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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