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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作者:平安夜 问李国强) |
李国强 :您好: 1、公司对外担保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会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行使对外担保的决策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十二个月内单笔或对同一事项累计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过八千万元的范围内对交易有审核的权限。 2、除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以外,公司其他任何个人或部门均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3、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后执行。公司委派到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取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前,不得参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审议和表决。 4、对于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5、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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