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
董事会有哪些职权? (作者:刘道明 问李国强) |
李国强 :您好: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1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应当由董事会通过的职权;(17)董事会行使职权的事项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谢谢! |
|
Copyright © 2024 Panorama Network Co., Ltd. 全景网络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全景网络书面授权,请勿转载内容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技术支持:0755-83991858 路演中心:0755-83501743 Email: info@p5w.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