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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的董事会都有哪些具体职权? (作者:最爱丽江 问杨子善) |
杨子善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4)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5)选举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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