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对自愿锁定期是如何承诺的? (作者:刨根儿问底儿 问连庆明) |
连庆明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邓冠华、张红、张文、赵吉庆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其他本次发行前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发行人于2009年5月11日完成增资扩股,新增股份的持有人国信弘盛、蒋广成、连庆明、马海波、林海、黄祥林、罗颖、杨利、孙邦福、谭飞、于修安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自完成该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新增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新增股份。 此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邓冠华、赵吉庆、连庆明、蒋广成、熊德志、胡宏伟、李江峰、周敏、马海波、林海等10名股东还均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邓冠华关联自然人股东张红、张文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邓冠华担任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另外,股东赵吉庆还承诺,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在行使公司股东的各项权利时,与邓冠华先生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表决等。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公司3家国有股东按相关规定在公司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将所持有公司的国有股按照实际发行数量的10%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其中,科创投转持数量为84.783万股,省医保转持数量为70.6524万股,国信弘盛转持数量为30.5646万股,合计186万股,具体转持数量以实际发行数量计算为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
|
Copyright © 2024 Panorama Network Co., Ltd. 全景网络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全景网络书面授权,请勿转载内容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技术支持:0755-83991858 路演中心:0755-83501743 Email: info@p5w.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