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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介绍一下监事会议事规则 (作者:墨淡随意 问周桂华) |
周桂华 :(1)监事会的召集和通知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电子邮件交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当说明原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2)监事会的召开和决议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监事会决议表决方式可采用记名投票、举手等方式。监事会的表决分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共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监事会依法忠实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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